兰州自驾游,兰州自驾游三天最适合路线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兰州自驾游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兰州自驾游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甘肃自驾游十大必去景点?
第二酒泉航天基地和加玉关。
第四武威雷台寺赏铜奔马。
第五兰州白塔山和五泉山。
第七临夏八坊十三巷和牡丹花廊。
第八松鸣岩和恐龙化石馆。
第九冶力关。
第十夏河拉卜楞寺等。
甘肃于2020年被联合国评为全球最佳旅游目的地,除了没有大海之外,你能找到任何你所能想象到的一切景点。
敦煌莫高窟,月牙泉,还有沙漠。
在庆阳有油田,有窑洞,有北石窟寺。
在兰州有石佛沟兴隆山。
在白银有黄河石林。
甘肃国庆自驾游路线推荐?
甘肃是一个拥有丰富自然和人文景观的省份,适合自驾游。以下是一个推荐的甘肃国庆自驾游路线:
1. 兰州:作为甘肃的省会,兰州有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遗产,可以参观兰州中心广场、黄河铁桥等景点。
2. 嘉峪关:这是中国古代长城的重要关隘之一,可以游览嘉峪关长城、嘉峪关博物馆等。
3. 张掖:这里有着美丽的丹霞地貌和壮丽的世界地质公园,可以参观七彩丹霞景区、张掖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等。
4. 敦煌:敦煌是丝绸之路的起点,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,可以游览莫高窟、鸣沙山、月牙泉等景点。
兰州到成都自驾游3-4天最佳路线?
自驾游是许多人喜欢的一种旅行方式,从兰州到成都自驾游路线这样安排比较好:
兰州-临洮-合作-若尔盖-松潘-茂县-汶川-都江堰-成都,路程960公里,约13小时,不建议冬天走此路。
是经过九寨沟的县城阿坝州汶川县。
原因是九寨沟自然风景秀丽,景点众多,可以让游客大饱眼福。
同时,汶川县也是地震灾区,有很多地震纪念馆和遗址,可以深刻感受到地震的破坏力和人们的顽强生命力。
此外,从兰州到九寨沟的路程大约为500公里,需要8-9个小时的车程;从九寨沟到汶川县的路程约为200公里,需要4-5个小时的车程;从汶川县到成都的路程大约为160公里,需要3-4个小时的车程。
这个路线已经包含了兰州和成都两座城市之间的沿路重要景点,时间可以合理安排,路程间的观光和休息也比较分散,非常适合3-4天的自驾游行程。
兰州去张掖三天自驾游最佳方案?
如果您打算从兰州自驾游到张掖,以下是一个三天的最佳方案供参考:
第一天:
从兰州出发,前往临泽县(位于兰州与张掖之间),大约需要3-4小时的车程。抵达后,您可以参观临泽古城,欣赏传统的建筑和古老的文化。
在临泽县过夜。
第二天:
早上离开临泽县,继续向西驶往张掖市区,大约需要2-3小时的车程。抵达张掖后,可以先前往著名的丹霞地貌景区——七彩丹霞,欣赏美丽奇特的丹霞地貌景观。
下午,您可以前往张掖大佛寺,游览张掖大佛石窟,这是中国四大石窟之一,拥有千余年的历史。
在张掖市区过夜。
第三天:
早上可前往张掖市东南约40公里的鸣沙山月牙泉景区。您可以漫步在流动的沙丘上,欣赏壮丽的沙漠风光,还可体验滑沙、骑骆驼等活动。随后,您可以参观附近的鸣沙山莫高窟,欣赏独特的壁画艺术。
从兰州去小甘南自驾怎么玩?
兰州自驾去甘南,可以选择一两个重点景区。比如专程去夏河县或者卓尼县,或者玛曲县,或者扎尕那。从日程安排来说,去卓尼或夏河比较宽松些,去扎尕那或玛曲大草原还是比较赶路,因为路程有点远。
第一条线路
1、兰州经岷县至卓尼大峪沟全程不到500公里,早晨从兰州出发,中午即可到达岷县县城,在岷县县城午餐后,开车前往大峪沟。
2、大峪沟有五条主沟,建议去旗布寺、旗布林卡、一线天,然后去阿角沟、月亮门,这样在天黑前可以赶到卓尼县城住宿。如果感觉时间紧张,可在大峪沟内食宿。
3、第二天早晨去参观禅定寺,然后前往车巴沟的贡巴寺和百年藏寨,晚上在合作市食宿。车巴沟的路况不太好,弹坑路较多,但是景色非常壮美,和大峪沟有一拼。
4、从车巴沟出来前往合作市的路上有三处观景台,景色非常优美,傍晚可以在当周草原食宿,体验藏族民族风情。
5、第三天早晨早餐后,在前往美仁大草原的路上,路过位于合作市北郊的米拉日巴佛阁,参观结束后前往冶力关,途中经过美仁大草原、佐盖多玛湿地,景色令人心旷神怡。
6、中午到达冶力关时,建议前往赤壁幽谷,出来后前往冶海湖,在镇上观看冶力关睡佛后返回兰州。
第二条线路
1、兰州到玛曲县城403公里,车程大约6小时。在213国道与204省道交汇处转入204省道即可顺利到达玛曲县,途径忠克草原观景台。玛曲县城的看点是格萨广场、黄河第一湾、黄河第一桥。县城不大,但海拔比较高,3467米,需注意预防高原反应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兰州自驾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兰州自驾游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版权声明:以上内容作者已申请原创保护,未经允许不得转载,侵权必究!授权事宜、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,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,我们将尽快回复您,谢谢合作!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those7minutes.com/post/17203.html